OSHA(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Administration)
以提供安全且卫生的劳动条件为目的,于1970年制定了职业安全卫生法(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Act :OHS Act)。
OHS Act不制定劳动安全的具体标准,其具体标准在联邦规章集(the 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:CFR)的第29编(29CFR)的Part1910以「劳动安全卫生规章」记述。
Part1910中有关劳动灾害的子项的一例如下。
1. 通道及作业面 〔子项D〕
2. 保护用具 〔子项I〕
3. 机械及机械防护 〔子项 O 〕
Part1910中的subpart O也记述了有关「机械及机械防护(machinery and Machine Guarding)」的内容,分类从Part1910.211到Part1910.219。
标准编号 标题
1910.211 :Definition
〔定义〕
1910.212 :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all machines
〔对所有机械的一般要求事项〕
1910.213 :Woodworking machinery requirements
〔对木工机械的要求事项〕
1910.215 :Abrasive wheel machinery
〔对使用砂轮的研磨机械的要求事项〕
1910.216 :Mills and calenders in the rubber and plastic industries
〔对橡胶?塑料行业的压延机械的要求事项〕
1910.217 :Mechanical power presses
〔对机械式冲压机的要求事项〕
1910.218 :Forging machines
〔对锻造机械的要求事项〕
1910.219 :Mechanical power-transmission apparat
〔对机械动力传输装置的要求事项〕
其中,Part1910.212记述了「对所有机械的一般要求事项(Generalrequirements for all machines)」,要点记述如下。
第a章: 机械的防护对策
第a章第1项
防止由于操作时、进入狭窄部时、接近旋转物时及由飞散物等引起的灾害而设定防护对策。
防护措施是使用机械的门、双手操作设备、电子式安全设备等。
第a章第3项
防护设备应该是符合该适用标准的设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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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标准申请到取得认定的步骤
欧姆龙提供的安全组件是在构筑符合OSHA要求事项的安全相关部分的系统时使用的组件。
安全部件的关联标准
这部分说明以体系化不断推进的EN标准为中心、与安全组件关联的要求事项。
关于机械安全性的欧洲标准构成
EU加盟国为了确保机械的安全,以欧洲标准(EN标准)在各国作为国家标准施行。
该欧洲标准〔EN标准〕根据标准的适用范围分为A类标准、B类标准及C类标准,各标准构成具有层次性。
A、B、C标准的定义
①A类标准〔基本安全标准〕
规定对所有的机械共通适用的基本概念、设计概念的标准,所有安全性标准都是依据此A类标准。
②B类标准〔组安全标准〕
可以适用于各种机械的安全侧面及安全关联装置的标准,分为B1类标准及B2类标准。
B1类标准
安全距离、火灾、噪声等安全性的侧面的标准。
B2类标准
紧急停止设备、双手操作设备、互锁装置等安全关联装置的标准。
③C类标准
对特定的机械和机械组规定详细安全要求事项的标准。
标准不足时及标准不能满足要求时,根据新规定对所有机械采用安全要件。
右图表示该标准的构成和代表性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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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组件相关标准的概要
以下在说明欧洲EN标准的概要的同时,将写出各相应国际标准编号及新制定的标准的新JIS编号和TR编号。